什么是"诱因与贡献平衡理论"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6 10:03:47

“诱因与贡献平衡”论认为个人作为组织的成员,必须对组织有所贡献。而组织则应向他提供报酬,即诱因。由于个人目标同组织目标可能不一致,巴纳德指出了“效能”和“效率”两个概念,效能是指该系统向成员提供诱因,使其获得满足的程度。个人效率是协作效率的基础。个人目标是否得到满足,直接影响组织的绩效,因此他把诱因视为组织的“平衡力量”,但这种“平衡”不是静止的。个人的要求不断地变化,组织的管理部门就要在诱因方面做出相应的变化,以求得新的平衡。这种动态的平衡是组织赖以生存和不断发展的条件。